首页 行业资讯 下载中心 关于我们
请登录
  • 16600018883
  • 18911307022 & 18910756122

药肥登记注意事项

药肥产品就是以肥料为重要填料或载体与农药混合加工而成的一类农药制剂产品。既有农药防治病虫草害作用,也有肥料为作为提供营养元素的作用,属于农药管理范围,因取得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已经没有了药肥混配制剂的登记类别药肥混配制剂已经取消,登记证及标签上不应注明药肥标识。其中肥料组分可以作为产品助剂组成的一种,但是审核资料时只审核农药部分。也就是说肥料组分控制项目、指标及测定方法;药效资料肥料的肥效试验、作物增产结果”,都不再是必须提供的资料了

目前药肥登记都是按照农药制剂进行提交审核,办理农药登记证,主要对农药作用进行宣传,只对农药部分进行监管抽查,如果想宣传肥料功效,从通过的《药肥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团体标准来看。药肥登记时,产品组成与加工方法部分可以包含肥料成分的有关信息。比如氮、磷、钾元素等肥料信息,应明确其在产品组成中的存在形式,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方法与加入顺序,保证与真实情况相符合

药肥登记应按照农药提交登记申请:

1. 药肥登记资料准备应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2. 药肥产品的标签应当符合《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药肥产品标签标识规范》。

3. 药肥登记流程与农药登记流程一致。在安排相应试验前因先进行封样、备案。

4. 一个新的药肥制剂注册登记,需要经过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环境、残留等方面的试验,通常需要3年左右。


产品配方 原药合作 虚席以待 寻求合作 1

友情链接

工标网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农业农村部 亿农浩瀚 百度

联系方式

您好!感谢您来到“农药快捷查”,若您有合作意向,请您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谢谢。

联系电话:16600018883 & 18511565822

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京ICP备17004924号-3
关闭
logo

微信登陆

0.042170s